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,告知以下事項:
- 一、蒐集目的
- 本網站為辦理活動報名業務之需,基於活動通知及聯繫使用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。
- 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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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職業、教育、連絡方式(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、E-MAIL、居住或工作地址)等,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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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- (一)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本網站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、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。
- (二) 地區:臺澎金馬地區。
- (三) 對象:本網站、合辦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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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方式:
- 1.電子文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。
- 2.符合個資法第 20條規定之利用。